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文化人才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办发〔2018〕43号)精神,更大力度发现、培育、集聚优秀社科人才,充分调动广大社科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江苏社科工作在全国影响力,推动“三强三高”文化强省建设,省委宣传部定于近期开展江苏社科英才、社科优青推荐工作。现就做好省内高校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
二、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作风过硬,
科研或教学成效突出。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江苏社科英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且须具备下列至少 2 项条件:
1.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深厚,相关研究成果或教学成绩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业界享有广泛的声望和影响,是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2.近5年在核心期刊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等权威报刊发表本学科领域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且至少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3.主持国家级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4.在研究解决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并且取得良好社会影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
2.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的;
3.决策咨询报告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
(二)参评江苏社科优青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须具备下列至少 2项条件:
1.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水平较高,相关研究成果或教学成绩优秀,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2.近 5 年在核心期刊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等权威报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4.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在研究解决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重要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 策采纳应用。
(三)以上条件,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四)已获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长江)称号, 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以及省“333 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的专家学者不在申报评 选范围。
三、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限额推荐方式。我校江苏社科英才、社科优青分别限报5人和10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学者至少占10%。
四、培育措施
本年度评选江苏社科英才、社科优青纳入省级重点社科人才培养体系。
(一)学术提升。对入选的社科英才,鼓励申报更高层次课题研究项目和省部级以上奖项,推荐参与重点学术活动、省级乃至国家级学会社团重要工作。对入选的社科优青,帮助解决其在科研起步阶段的实际困难,鼓励参与“名家创新团队”,助推其成长为更高层次人才。
(二)科研资助。对入选的社科英才,给予5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对入选的社科优青,择优给予3万元科研资助经费。
(三)教育实践。组织社科英才、社科优青开展理论研修、业务进修、学术研讨等活动。结合“四力”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江苏社科英才、社科优青开展“国情省情调研基层行”等实践活动。
(四)宣传推介。在省主要媒体和省重点社科理论期刊开辟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江苏社科英才、社科优青及其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者于6月1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子实堂207办公室:《江苏社科英才(社科优青)培养对象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七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份。《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kcxmb@suda.edu.cn。
联系人:吴新星,联系电话:6522739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