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咨询项目管理办法》,现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等方式,组织开展2024年研究咨询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2024年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咨询项目设置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承接人确定方式为公开招标和委托。
(二)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将分别给予通过公开招标立项的重点和一般项目5万元和3万元经费资助,以委托形式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研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对体育仲裁制度规范和实践有一定的了解。
(二)除委托项目外,每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征得项目组各成员本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要严格按照《2024年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咨询项目目录》(附件)的选题名称及研究重点设计研究内容和框架,不能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研究重点。
(二)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自行申报,申报人需自行提交相应的申报选题。
(三)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按时提交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经初步审核同意后进入立项评审环节。
(四)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3年申报资格。
四、项目立项
(一)确定立项名单
公开招标项目: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公开招标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结合评审结果确定公开招标项目承接人。
委托项目: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承接人。
项目承接人确定后,形成《2024年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咨询项目立项名单》(以下简称《立项名单》)。
(二)《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向项目承接人及其所在单位印发《立项通知》。接到《立项通知》后,各项目承接人按要求填写《计划任务书》并签署《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咨询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三)《合同》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
(四)研究项目一经立项,除征得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书面同意批复外,不得变更和申请延期,否则视为研究项目终止。
五、项目完成时间
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具体约定为准,公开招标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六、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申报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2024年4月21日截止,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请申报人于2024年4月21日前将相应的申报选题通过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反馈至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word格式的电子版发送至ccas2023@vip.126.com)。
联系人:文亚雄 薛春威
电 话:(010)87183123 (010)87183125
E-mail:ccas2023@vip.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附件1:2024年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研究咨询项目目录.docx